《佛教史研究》宗旨和体例
《佛教史研究》半年刊由孙英刚担任主编,冯国栋教授、池丽梅教授担任副主编。本刊致力于以佛教史研究为纽带,推动历史、文学、艺术史、东亚交流、丝绸文明等相关学科的发展,发表跟佛教史有关的论文、综述、书评等原创作品。
1)优先发表“学术新人”的优秀作品;
2)不限篇幅;
3)酌付稿酬。
本刊采用约稿和投稿相结合的方式,请严格按照本刊体例进行撰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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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文体例
1、字体一律使用标准繁体字。
2、一律使用新式标点符号,除破折号、省略号各占两格外,其他标点均占一格。中文书刊及论文均用《》,而不用日式或港台样式。
3、第一次提及帝王年号,需加公元纪年,比如贞观元年(626)、贞观年间(626-649年)。
4、第一次提及外国人名,须附原名;若其自有汉文名字,则需使用其汉文名字,比如包弼德(Peter Bol);若正文中已经出现其中文名字,则注释中引到其著作时,不再译出中文;若正文中没有出现其中文名字,则注释中引述其著作,需加中文名字。中文译名以使用其自己认可的名字为标准,比如Edward Hetzel Schafer,自取中文名字为“薛爱华”,不能翻译成以前通行的“谢弗”。
5、中国年号、古籍卷、页数用中文数字,比如贞观元年、《旧唐书》卷一二、《西域水道记》叶三正。其他公历、杂志卷、期、号、页均用阿拉伯数字,比如《史林》2005年第1期,第65-76页。
6、敦煌文献用S.、P.、大谷等缩略语加阿拉伯数字形式。
7、注释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,作①、②、③、④、⑤……,其位置放在标点符号前(引号除外)的右上角。再次征引,用“同上”X页或“同注”X页形式,不用合并注号方式。
8、注释一律用脚注,引用古籍需注明著者、版本、卷数、页码。引用专书或者常见古籍(《两唐书》、《资治通鉴》、《册府元龟》等等)应注明著者、章卷数、出版社、出版年,页码,比如辛德勇《隋唐两京丛考》,西安:三秦出版社,1991年,第X页;引用期刊论文,应标明期刊名、年代卷次、页码,比如严耀中《论占卜与隋唐佛教的结合》,《世界宗教研究》2002年第4期,第30-37页。
9、外文论着,则依外文惯例,不须翻译,也不须更改——翻译之后反而增加了中国读者找到原文的困难。
10、不需要提供汉文关键词、摘要,请提供英文标题和摘要。
(来源:搜狐网)
(编辑:霍群英)